聲 明 啟 事
針對本公司所進口銷售之抗藍光眼鏡系列商品,經查核中文標示不明及未完成太陽眼鏡檢驗一事,造成各合作廠商與消費者的困擾,在此深感抱歉。本公司特發表聲明如下:
1. 我司進口日本ELECOM抗藍光眼鏡在進口之初,即102年3月14日發文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詢問查詢本商品是否為應施檢驗品目,並於103年3月20日後收到正式回函,判定此商品為非屬應施檢驗範圍。因此在當時未進行其他相關檢測,而使用原廠所提供之符合英國規格BS2724:1987檢驗標準。
2. 103年9月16日我司收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來函要求參加「市售藍光眼鏡標示與品質查核」,於103年9月22日派員到消費者服務中心說明本公司抗藍光眼鏡相關資料商品。相關單位表示全球尚未針對人工藍光訂出檢驗方法,僅自然光中的藍光有檢驗方法。因此希望在標示上不能標示抗3C藍光,並希望遵循太陽眼鏡檢驗辦法進行檢驗及標示。
3. 敝公司在接獲公函後立即進行相關標示的改正及送驗,預定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一切相關程序。
由於相關法令模糊而致檢驗及標示不清之處,造成困擾。在此再一次深深的向各合作廠商與所有消費者致歉。如對我司所進口銷售之抗藍光眼鏡系列商品有任何的疑慮,歡迎來電諮詢(02)2351-0650。我司將會負起應有的責任,誠心地來協助、說明。也請各位往後繼續給予我司支持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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